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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制度
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为了更好地为会员服务,特制定本章程。客户申请成为会员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章程里的各项条款。
一、总则
1、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会员业务是以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商品价格和最贴心的服务,充分体现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关爱客户的理念;
2、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实行免费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
3、会员会籍只属于会员本人,无权转让;
4、会员享受权益优惠的同时需要遵守相应规则。
二、入会程序
1、顾客正式提出申请成为会员;
2、门店员工负责接洽沟通介绍;
3、成为会员无须缴纳任何费用;
4、顾客接受本章程并详细填写《会员卡申请表》;
5、经公司审核和查对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等信息无误后,发放会员卡,即可成为正式
会员。
三、会员可享受以下权益或优惠
1、会员购物可享受会员折扣;
2、会员购物可获得积分;
3、会员可免费收阅由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健康生活宣传资料或特价产品资料;
4、会员可通过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网站了解产品信息或最新优惠活动;
5、会员可免费或优惠参加由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组织的丰富多彩的各项会员活动。
四、会员义务
1、维护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的信誉;
2、接受并遵守会员章程,并按章程行使会员权利;
3、应积极参加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为保障会员权益而提供的会员服务,并积极参与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4、应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电话地址,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
5、同意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电话信息、电子邮件、邮寄资料等方式随时与您取得联系分享各种资讯;
6、同意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处于市场推广研究调查及其他相关的数据分析目的,使用会员信息或其他交易资料;
五、积分管理
1、每年度的积分于次年的3月31日清零;
2、积分可以兑换商品和服务;
六、挂失及补卡
1、如会员卡遗失或被盗,可持身份证到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办理挂失及补办手续,原会员卡的积分及消费记录会转入新卡;
2、会员卡消磁或损坏的,持卡和身份证到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换卡,原会员卡的积分及消费记录会转入新卡。
七、退会及解除会籍
1、会员退出会籍,需将您的会员卡和退会通知交给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
2、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如有发现会员损害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利益的,将取消其会员资格,停止享受会员权利。会员应将会员卡送还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或自行销毁。
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会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会员卡积分及积分兑换(换购)等活动,特制订以下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积分是指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针对会员卡消费,依规则赋予持卡会员一定积分。该积分可用于兑换换购商品。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的积分无效
(一)未按本规则获得的积分;
(二)超出有效期积分;
第二章 积分获得
第四条 凡会员本人持有效会员卡在任意门店及网站购买商品,满人民币1元可获得1积分,积分累积计算。
第五条 使用会员卡消费产生的积分会在消费日的次日生效;
第六条 参与积分的顾客进行退货时,必须持有退货商品的购物小票和积分卡进行退货商品的等值销分。
第七条 会员进行下列交易或服务不累计积分;积分兑换的代金券不得重复积分。
第八条 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有权将非真实交易进行的积分归于无效。
第九条 会员因参加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营销活动获得的积分,其积分规则使用范围以营销活动规定为准。
第三章 积分兑换和有效期
第十条 会员本人必须持卡到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方可使用积分,未持卡不得使用积分。
第十一条 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为会员提供不同的积分使用方式,供会员兑换换购商品或服务,最新兑换和换购方法或活动方式,以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公布为准,请会员随时关注,每次公布的兑换和换购活动有效期结束以后,不再依该方式提供积分兑换和换购活动。
第十二条 积分不是会员的资产,故不得转让他人,也不得折现。
第十三条 积分于次年的3月31日清零。
第四章 修改和终止
第十四条 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保留调整积分折算比例的权利,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十五条 上海欧幸得贸易有限公司保留本办法解释的权利,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增删修订本办法,并在公司官网公布积兑换规定。